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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资产管理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24-05-21 08:58

1 、资产管理系统登录方式?

答:资产管理系统分为校本部和仁济学院两套系统,可通过电脑端学校网上 大厅一键登录办理业务,也可在手机端钉钉公共事务内搜资产管理系统登录查询 个人名下资产,办理领用人确认、资产变动审核等业务。


2 、资产入库条件和办理入库流程?

答:购买、 自制、捐赠或校外调入的单价 200 元(含)以上家具、1000 元 (含)以上设备、软件或批量低值货物,满足能独立使用且耐用期一年以上的, 需做资产登记,凭验收报告和发票办理入库;应用软件如果是相关硬件不可或缺 的组成部分的,应将软件价值包含在所属硬件价值中一并确认为固定资产。


3 、校外人员可否作为学校资产使用人?

答:原则上资产使用人为校内人员。


4 、资产购置后可否存放在校外?

答:资产存放地点原则上为校内地点,确需存放校外须向国资处申请经报学 校资产与采购管理领导小组核准。


5 、免税进口设备存放地是否可以变更?

答:原则上在海关 3 年监管期内不能变更资产存放地,如确需变更,需提交 报告至国资处,经报海关审批后才能变更。


6 、资产存放地发生变化怎么做?

答:资产使用人可自行在管理系统中“ 资产调拨”菜单栏下做存放地点变动申 请并复核即可完成变更。


7 、资产调拨流程有哪些?

答:资产调拨分为二级单位内调拨和二级单位间调拨,分别如下:

二级单位内调拨:资产管理员发起申请------新的领用人确认------部门单位领 导审核;

二级单位间调拨:调出部门资产管理员发起申请------调出部门领导审核------ 调入部门领用人确认------调入部门资产管理员审核------调入部门领导审核-----国 资处归口审核。


8 、资产闲置怎么调剂?

答:闲置资产分为部门内调剂和部门间调剂,流程分别如下:

部门内调剂流程:资产原有使用人(或部门资产管理员)设置闲置资产---资产进入闲置资产池------意向调剂人员提交领用单-------原资产使用人确认------ 资产管理员审核------部门领导审核。

跨部门调剂流程:资产原有使用人(或部门资产管理员)设置闲置资产--- 资产进入闲置资产池------意向调剂人员提交领用单-------原资产使用人确认------ 调出部门资产管理员审核------调出部门领导审核---领用部门资产管理员审核 ------领用部门领导审核------国资处归口审核。


9 、单位资产需达到什么条件可申请报废?

答:达到最低使用年限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仪器设备、软件、家具准予报废:

(1)技术落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

(2)使用过程存在安全隐患,且无法排除的;

(3)实际使用中不能满足基本性能指标要求的;

(4)修复的费用超出原价值的一半或接近新购的同类产品价格的;

(5)使用故障无法修复或因缺少耗材无法继续使用的。


10 、资产报废流程是怎样的?

答:各部门根据资产现状需做好报废前鉴定,具体报废流程如下:

做好报废鉴定----资产管理员系统发起报废(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分别制单, 上传报废鉴定表)-------国资处归口预审----移送实物到待报废仓库(同时提交签 字盖章后的纸质变动单和鉴定报告给仓库管理人员)----国资处归口审核----提交 校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审核----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省环保集团回收待报废物 资----资产账和财务账核销。


11 、资产报废鉴定要求有哪些?

答:(1)报废鉴定按照资产类别(软件、家具、设备)不同分别做鉴定, 资产分类以资产管理系统所属分类为准,报废鉴定成员组为 3 人以上单数。

(2)单价 2 万元以下的同类别资产可汇总出具一份鉴定报告;单价 2 万元 (含)以上的每 1 个资产单独出具 1 份鉴定报告,且单价 10 万元(含)以上的 鉴定成员须有 1 名以上技术专家。


12 、资产管理员或部门领导更换需办理什么手续?

答:需从国资处网页资料下载栏下载变更登记表填写后部门签字盖章后,纸 质单递交国资科 601 室王老师办理变更。


13 、人员岗位变动、离校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1)部门内人员岗位变动需提前做好资产移交并由资产管理员协助办 理资产变更手续;

(2)人员离校前需做好资产移交和变更手续再来国资科 601 办公室办理相 关离校手续。


14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我要关注哪些内容?

答:(1)哪些项目需要公开采购意向

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 等政府采购方式实施的采购项目,原则上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

(2)哪些项目不需要公开采购意向

框架协议采购、定点采购、电子卖场 5 万元以下等采购项目不需要公开采购 意向;或因不可抗力、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的情形,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可不 公开采购意向。

(3)什么时候公开采购意向

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 30  日。

(4)采购意向公开哪些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预算金额(精确到万元),采购需求概况(包括采购标的名 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 量、服务、安全、时限),预计进行采购时间(精确到月)。

(5)在哪里公开采购意向

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采购意向 ”专栏 (https://zfcg.czt.zj.gov.cn)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