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13 20:46
关于加强进口货物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鉴于省内发生多起本土疫情,多名阳性感染者有进口货物接触史,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温州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进口货物到校排摸工作。各部门、单位对近一周内即将到校的进口货物名称、数量或转运情况提前进行排摸,提早安排好存放场所,做好消杀工作准备。
二、做好进口货物及存放场所的消毒。各部门、单位严格规范地开展进口货物的消毒,消杀至货物最小单元。对新到货物要留足7天静置期。对存放进口货物的场所应进行常态化消杀工作。并做好相关消毒记录。
三、做好相关人员健康管理。对于接触进口货物的人员开展健康监测,严格查验温州防疫码,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完成全程疫苗接种。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