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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业务指南

学校集中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业务指引

发布时间:2024-05-21 09:32

备注:1、反向竞价、网上竞价采购方式可指定品牌、型号;在线询价采购方 式可确定三个品牌。

2、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须经按规定审批后确定。

3、学校各部门、单位使用学校资金购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货物和服务、10 万元以上其它货物和服务时,在实施采购活动前,须提前做好采购项目的计划和 需求,并向学校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申报采购,不得事后申购补办采购手续。

4、特别提醒:会议费、审计费、培训费、资产评估费等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 录以内项目。图书不再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按照普通货物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