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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二级学院和科研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02 00:00

关于二级学院和科研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温州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在二级学院和科研单位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清查盘点的基准时间和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盘点基准日为2014年10月31日,即在此时间之前购建和使用的固定资产均在盘点之列。

  清查的范围是二级学院和科研单位占有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二级学院和科研单位包括基础医学院、机能实验教学中心、第一临床医学院(含重中之重)、第二临床医学院(含重中之重)、生命科学检验医学院(含重中之重)、医学遗传学重点实验室、环境与公共卫生学院、水域科学与环境生态研究所、人文与管理学院、社会科学教学部、护理学院、眼视光学院(含重中之重)、口腔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仁济学院、体育科学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健康与环境生态研究所、实验动物中心、外国语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数字化医学研究所、基因组医学研究院、公共政策与社会发展研究所、临床技能实验教学中心(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心和药学院去年已抽查过,本次不再重复清查)

二、工作任务与安排

1、仪器设备、家具、文物陈列品类、软件、部门图书、被服装具等固定资产由各资产占有、使用单位组织实施清查盘点。请各单位登陆温州医科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国资处网站右下角点击“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下载本单位账面资产,采取以物对帐、以帐对物、逐一查对盘点的方式进行清查,主要核对固定资产的帐、物是否一致,固定资产条形码是否完整以及资产的完好情况等,对盘盈、盘亏的资产要逐件分别做出说明。

2、固定资产条形码是资产信息、资产标识及资产信息化管理的有效载体,是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结合本次清查盘点,查漏补缺,确保条形码粘贴到位。

三、工作进度安排

  1、 各单位按根据清查盘点情况按要求填写《资产核实反馈表》,在20151月20日前电子版纸质版同时报送国资处。

2、国资处将根据各单位的清查盘点结果,派专人抽查核实。

联系人:王晓仲86689935(779935) 陈令86689828(779828)

附件一:资产核实反馈表

附件二:固定资产管理软件资产管理员操作说明.doc

附件三:浏览器设置说明.doc

附件四:资产变动、报废操作教程.doc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