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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寒假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2 00:00

关于加强2016年寒假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实验室:

为了加强2016年寒假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保证实验室秩序良好,保证实验室人员生命和实验室财产的安全,根据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中心必须高度重视寒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居安思危、常抓不懈、强化管理。

二、寒假期间停止使用的实验室,要在关闭、离开实验室之前对本实验室进行安全复查工作,提交《安全自查总结报告》,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排除隐患,做到防范于未然。

三、寒假期间确有工作任务需要开放的实验室,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所在学院、中心、实验室除了提交《安全自查总结报告》以外,还需填写《假期实验室开放登记表》(附件)上报国资处、保卫处备案;不得从事营利性以及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要确保实验室的水、电、气、暖、化学、生物、网络等的安全使用,并且做好防盗工作。寒假期间实验室不得接待校外人员来实验室进行实验及其他活动。

四、寒假期间一定要重视化学品仓库的安全问题,各实验室不得违规使用、存放危险化学药品。另外还要按照学校规定,加强对实验废弃物处置的管理。

五、各实验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保持镇定,确定发生事故类型,按照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六、假前《安全自查总结报告》和《假期实验室开放登记表》(纸质和电子文件各一份)请于122日前交国资处实验管理科。

联系人:邵大展 ;办公室地址:同心楼221

联系电话:0577-86699233;邮箱:sdz@wmu.edu.cn

附件:假期实验室开放登记表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温州医科大学假期实验室开放登记表

实验室名称

所属学院

实验室类别

教学 □ 科研

实验室负责人

实验室安全秘书

安全秘书手机

实验室地点

实验室开放时间

实验室开放情况(包括开放理由、实验内容、实验对象、实验人数、有无危险物品等)

实验室负责人签字

实验室主管领导审核意见(盖章)

国资处主管领导审核意见(盖章)

保卫处主管领导审核意见(盖章)

登记表一式四份,实验室、主管部门(学院)、国资处、保卫处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