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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清理2018年以前请购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25 15:55

 

关于清理2018年以前请购单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现国资处采购管理系统有大量待提交和被退回的请购单长期未处理,占用了大量资源。为合理利用资源,推进请购部门及时做好申购,请各部门、单位于201822日前及时提交2018年以前的请购单,逾期,国资处将对采购系统中这部分请购单集中删除。

下列项目无需填报请购单,由各部门自行采购:

(一)单价或批量在10000元以下非省级集中采购目录物资和50000元以下非省级集中采购目录的服务类项目;

(二)使用科研经费采购金额10万元以下的科研技术服务或易耗品。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18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