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30 10:01
关于校办企业绩效考核的通知
各校办企业:
根据《浙江省省级事业单位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浙财资产〔2012〕39号)和《温州医科大学校办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温医大〔2017〕48号)等有关规定,学校将于2020年12月份对校办企业2019年度的业绩进行考核。请各企业于2020年12月10日前将自评结果及支撑材料上报我处,我处将组织考核小组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考核意见上报学校国有资产采购与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考核结果。
材料要求:《绩效考核指标》表中的考核内容所涉及的文件资料、计算方法等支撑材料按照顺序排列并标明考核点。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