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10 11:03
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二级学院和科研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温州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在二级学院和科研单位进行2021年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清查盘点的基准时间和范围
各单位资产清查盘点基准日为2020年11月30日,即在此时间之前购建和使用的固定资产均在盘点之列。
清查的范围是二级学院和科研单位占有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二级学院和科研单位包括:基础医学院(机能实验教学中心),第一临床医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含重中之重),第二临床医学院(含重中之重),检验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含重中之重),医学遗传学重点实验室,药学院(含重中之重),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健康与环境生态研究所,水域科学与环境生态研究所,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护理学院,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含重中之重),口腔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仁济学院,体育科学部,国际教育学院,精神医学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创业发展研究院,中国创新创业教育研究院,温州医科大学生物材料与工程研究所,外国语学院,数字化医学研究所,基因组医学研究院,公共政策与社会发展研究所,临床技能实验教学中心,阿尔伯塔学院,科研实验中心等。
二、工作任务与安排
仪器设备、家具、文物陈列品类、软件、部门图书、被服装具等固定资产由各资产占有、使用单位组织实施清查盘点。请各单位登陆温州医科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http://172.18.230.15:8080/ZCGL/)、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仁济)(http://172.18.231.43:8023/ZCGL/ )下载本单位账面资产,采取以物对帐、以帐对物、逐一查对盘点的方式进行清查,主要核对固定资产的帐、物是否一致,固定资产条形码是否完整以及资产的完好情况等,对盘盈、盘亏的资产要逐件分别做出说明。
固定资产条形码是资产信息、资产标识及资产信息化管理的有效载体,是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结合本次清查盘点,查漏补缺,确保条形码(同仁楼7D101打印)粘贴到位。
三、工作进度安排
1.各单位按根据清查盘点情况按要求填写《资产核实反馈表》(本部系统、仁济系统分开,共2份),在2021年3月30日前将电子版、纸质版同时报送国资处。电子版请发送到gzk@wmu.edu.cn。
2.国资处将根据各单位的清查盘点结果,派专人抽查核实。
3.联系人:张老师 86689828(779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