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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温州医科大学关于WMU-2014010空气源热水系统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14-05-26 00:00

温州医科大学关于WMU-2014010空气源热水系统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14年5月23

一.采购人名称:

温州医科大学

二.采购项目名称:

空气源热水系统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

WMU-2014010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4513

五.更正理由:

投标人在现场踏勘后对招标文件有疑点或未尽事宜要求澄清

六.更正事项:

1.招标文件第3页第第一条“采购编号:WZMU-2014010”,修改为“采购编号:WMU-2014010”。

2. 招标文件第17页第三章第4条评分标准“资信分”中“提供完整合同复印件或用户验收报告复印件,未提供复印件不得分(原件备查)”,修改为“提供完整合同复印件,未提供复印件不得分(原件备查)”。

3. 招标文件第20页第四章第1.4款楼栋情况表中7#公寓楼房间数“67” 间为“111”间。

4.招标文件第21页第四章第2.4 款“热水终端出口水温45—60℃”修改为“热水终端出口水温45℃”。

5.招标文件第21页第四章第3.1.2款“空气源热泵必须是符合低碳、环保、安全的CCC强制认证产品,制热量≥24.36KW的机组还须提供生产许可文件”,修改为“制热量≤24.36KW的机组提供中国国家CCC强制认证;制热量≥24.36KW的机组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6. 招标文件第23页第四章第4.1款“空气源热泵机组和水箱的安装原则上要求在屋顶布设……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中标后必须通过设计院的审核,关于设计变更的规定参见国家管理相关规定”,修改为“空气源热泵机组和水箱的安装原则上要求在屋顶布设……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中标后必须通过设计院的审核,关于设计变更的规定参见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如设计方案未通过设计院审核时,则须与采购人商议选择其它布设方案。”

7. 招标文件第41页“附件4”备注1 “业绩案例必须为在高校实施的类似合同能源管理、BOT建设模式的已经实施成功的项目,只有合同内床位数超过5000铺的项目才被视为符合条件的一个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修改为“业绩案例必须为在高校实施的类似合同能源管理、BOT建设模式的已经实施成功的项目,只有合同内床位数超过5000铺的项目才被视为符合条件的一个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如业绩合同中未标明铺位数,需要合作学校开具用户证明文件以明确业绩合同是否成功实施和铺位数量”。

七.其他事项:

投标人应打印本网页视图并签字盖章后,在递交报名资料时一起传真或送达到温州医科大学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温州医科大学

地点: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同心楼109室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577-86689729

传真:0577-86689729

温州医科大学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