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暂行管理办法》(温医大国资〔2022〕1号)文件精神,分散采购限额以上项目最终验收申请由供应商或使用单位向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提起。即日起,分散采购限额以上项目最终验收提请方请填写《分散采购限额以上项目最终验收申请表》(见附件),并携相关资料先提交至采购中心,采购中心提供相关资料后,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确定最终验收方案及时间。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11月6日
发布时间:2024-11-15 17:57
各学院、单位: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暂行管理办法》(温医大国资〔2022〕1号)文件精神,分散采购限额以上项目最终验收申请由供应商或使用单位向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提起。即日起,分散采购限额以上项目最终验收提请方请填写《分散采购限额以上项目最终验收申请表》(见附件),并携相关资料先提交至采购中心,采购中心提供相关资料后,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确定最终验收方案及时间。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