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05 09:44
关于开展2024年度党政管理机构和教辅机构资产清查的通知
党政管理机构、教辅机构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软件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和《温州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学校继续开展2024年度固定资产及软件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清查盘点的基准时间和范围
资产清查盘点基准日:2024年8月31日前购建和使用的固定资产和软件资产。
清查范围:办公室(校友办),组织部(人才办),机关党委,宣传部(教师工作部、新闻中心),统战部,纪检监察室,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工会、妇联,团委,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发展规划处(校地合作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后勤发展处,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基建处,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医院管理处,保卫处,滨海校区管理委员会,图书馆(期刊社),信息技术中心,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发展中心,档案馆。
二、工作任务与安排
各资产归属单位对本单位内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具用具装具、文物陈列品、图书、软件等资产组织清查盘点。清查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的帐与物是否一致、资产使用人、资产存放地是否与事实相符、资产标签是否完整张贴以及资产完好情况等。请各单位及时组织部门内每位老师登陆温州医科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https://zcglbb.wmu.edu.cn/ZCGL/)、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https://zcglrj.wmu.edu.cn/ZCGL/),盘点本人名下资产(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以物对账、以账对物,逐一查对盘点,并在系统中对账实不符资产逐一说明。
学校今年首推资产物联网管理,请各单位在资产自查前联系国资处国资科沈老师集中打印物联网资产标签,并于自查时张贴,各单位自查完成后国资处将组织核查。
三、工作进度安排
1.各单位根据清查盘点情况按要求于2024年10月30日前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填写自查情况,同时打印《资产自查汇总表》《自查不符资产统计表》纸质版(本部资产、仁济资产分别填写),报送国资处国资科张老师(行政楼601室)。
2.国资处将根据各单位的清查盘点结果,派专人抽查核实。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物联网资产标签打印:沈老师,联系电话:86689890
资产清查业务咨询:李老师,联系电话:86689935
自查汇总、统计表提交:张老师,联系电话:86689828
资产系统技术支持:孔老师,联系电话:17852400539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