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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机关和直属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21 00:00

关于开展机关和直属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温州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在党政机关和直属单位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清查盘点的基准时间和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盘点基准日为2013年10月31日,即在此时间之前购建和使用的固定资产均在盘点之列。  

  清查的范围是全校党政机关和直属单位占有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党政机关和直属单位包括:党办校办、档案馆纪委监察处、组织部、宣传部、工会、学工部学生处、团委、国际合作交流处、教务处(含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后勤发展处、学院路校区管委会、保卫处、科技处、研究生部、医院管理处、统战部、离退休工作处、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餐饮服务中心、发展规划处、基建处、学生社区工作处、审计处、社会科学处、图书馆(含馆藏图书)、期刊社

二、工作任务与安排  

1、仪器设备、家具、文物陈列品类、软件、部门图书、被服装具等固定资产由各资产占有、使用单位组织实施清查盘点。请各单位登陆温州医科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国资处网站右下角点击“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下载本单位账面资产,采取以物对帐、以帐对物、逐一查对盘点的方式进行清查,主要核对固定资产的帐、物是否一致,固定资产条形码是否完整以及资产的完好情况等,对盘盈、盘亏的资产要逐件分别做出说明

2、固定资产条形码是资产信息、资产标识及资产信息化管理的有效载体,是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结合本次清查盘点,查漏补缺,确保条形码粘贴到位。  

3、学校图书馆馆藏图书请图书馆组织盘点全校土地、房屋及构筑物请后勤发展处组织盘点。

三、工作进度安排  

  1、 各单位按根据清查盘点情况按要求填写《资产核实反馈表》,在2013年12月20日前电子版纸质版同时报送国资处。

2、国资处将根据各单位的清查盘点结果,派专人抽查核实。

联系人:王晓仲86689935(779935) 陈令86689828(779828)

附件资产核实反馈表

附件二: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

附件三:浏览器设置说明.doc

附件四:资产变动、报废操作教程.doc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