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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7年机关和直属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5 20:04

关于开展2017年机关和直属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温州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在党政机关和直属单位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清查盘点的基准时间和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盘点基准日为20171031日,即在此时间之前购建和使用的固定资产均在盘点之列。  

  清查的范围是全校党政机关和直属单位占有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党政机关和直属单位包括:党办校办、档案馆、纪委监察处、组织部、宣传部、工会、学工部学生处(社区办)、团委、国际合作交流处、教务处(含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后勤发展处、保卫处、科技处、社科处、研究生部研究生院、医院管理处、统战部、离退休工作处、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餐饮服务中心、发展规划处、基建处、审计处、社会科学教学部、图书馆(含馆藏图书)、期刊社、信息技术中心、实验动物中心。

二、工作任务与安排  

1. 仪器设备、家具、文物陈列品类、软件、部门图书、被服装具等固定资产由各资产占有、使用单位组织实施清查盘点。请各单位登陆温州医科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国资处网站右下角点击“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下载本单位账面资产,采取以物对帐、以帐对物、逐一查对盘点的方式进行清查,主要核对固定资产的帐、物是否一致,固定资产条形码是否完整以及资产的完好情况等,对盘盈、盘亏的资产要逐件分别做出说明。

2. 固定资产条形码是资产信息、资产标识及资产信息化管理的有效载体,是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结合本次清查盘点,查漏补缺,确保条形码粘贴到位。同时,资产管理员到7D101领取资产清查标签。

3. 学校图书馆馆藏图书请图书馆组织盘点;全校土地、房屋及构筑物请后勤发展处组织盘点。

三、工作进度安排  

  1. 各单位按根据清查盘点情况按要求填写《资产核实反馈表》,在20171220日前电子版纸质版同时报送国资处。电子版请发送到gzk@wmu.edu.cn

  2. 国资处将根据各单位的清查盘点结果,派专人抽查核实。

  联系人:潘老师86689935779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