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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二级学院和科研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4 16:49

关于二级学院和科研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温州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在二级学院和科研单位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清查盘点的基准时间和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盘点基准日为20181031日,即在此时间之前购建和使用的固定资产均在盘点之列。

清查的范围是二级学院和科研单位占有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二级学院和科研单位包括:基础医学院,机能实验教学中心,第一临床医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含重中之重),第二临床医学院(含重中之重),检验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含重中之重),药学院(含重中之重),医学遗传学重点实验室,水域科学与环境生态研究所,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护理学院,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含重中之重),口腔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仁济学院,体育科学学院、体育部,国际教育学院,精神医学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创业发展研究院,健康与环境生态研究所,外国语学院,数字化医学研究所,基因组医学研究院,公共政策与社会发展研究所,临床技能实验教学中心,温州医科大学生物材料与工程研究所等。

二、工作任务与安排

1.仪器设备、家具、文物陈列品类、软件、部门图书、被服装具等固定资产由各资产占有、使用单位组织实施清查盘点。请各单位登陆温州医科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国资处网站右下角点击“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下载本单位账面资产,采取以物对帐、以帐对物、逐一查对盘点的方式进行清查,主要核对固定资产的帐、物是否一致,固定资产条形码是否完整以及资产的完好情况等,对盘盈、盘亏的资产要逐件分别做出说明。

2.固定资产条形码是资产信息、资产标识及资产信息化管理的有效载体,是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结合本次清查盘点,查漏补缺,确保条形码(7D101打印)粘贴到位。同时,资产管理员到7D101领取资产清查标签。

三、工作进度安排

  1.各单位按根据清查盘点情况按要求填写《资产核实反馈表》,在20181219日前电子版纸质版同时报送国资处。电子版请发送到gzk@wmu.edu.cn

2.国资处将根据各单位的清查盘点结果,派专人抽查核实。

联系人:张微鹰86689828779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