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6-28 16:28
关于教学实验耗材采购的补充说明
各学院、各实验中心:
针对各实验中心关心的教学耗材采购问题,现补充说明如下:
一、申购总预算在1-5万(不含)元的可报国资处采购,也可自行采购,申购总预算在5万元及以上的报国资处采购。
二、所有交国资处采购的申请均须通过“温州医科大学采购管理系统”(http://172.18.5.86/ )申报,申购单及清单由经费负责人签字后报国资处国资科。如一次申报多种类的试剂耗材,可在采购管理系统单条录入总金额(后附纸质详细清单),清单格式见附件一:《温州医科大学教学实验耗材请购清单》。
三、国资处整理了试剂耗材供应商信息(详见附件二:《教学实验耗材供应商库》),供各部门自行采购参考。
四、须在2019年9月底到货的试剂耗材,必须于2019年7月15日前按上述要求上报国资处采购,否则不能保证按时到货。
特此说明!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6月28日
附件一:《温州医科大学教学实验耗材请购清单》
附件二:《教学实验耗材供应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