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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0 08:31

关于做好2021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积极落实关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有关规定,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就采购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以下项目原则上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 家具类项目。

2、 其他货物项目(进口货物及通用设备除外。通用设备含电脑、服务器、打印机、空调、电梯等设备)。

3、 维修工程项目、非发改委工程项目。

4、 服务类项目。

二、各单位在采购系统填报申购单时,标明该项目是否适宜面向中小企业。如不适宜,需充分说明采购项目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的理由并附相关依据材料(见附件1),进口货物及通用设备不必提供说明

特此通知,希各知照。

附件1:采购项目不适宜中小企业的申请

附件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工作的通知》

附件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附件4:《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