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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机关和直属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4 16:28

关于开展2022年机关和直属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温州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学校继续开展2022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清查盘点的基准时间和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盘点基准日为20211231日,即在此时间之前购建和使用的固定资产均在盘点之列。

清查范围为全校机关和直属单位:办公室(校友办)、纪检监察室、组织部、宣传部(教师工作部、新闻中心)、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生社区管理办公室)、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工会、妇联、团委、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计划财务处、审计处、后勤发展处、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基建处、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医院管理处(司法鉴定中心)、保卫处、图书馆(期刊社)、档案馆、信息技术中心、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实验动物中心、卓越中心。

二、工作任务与安排

1.各资产归属单位对部门内的仪器设备、家具用具装具、文物陈列品类、软件、图书等资产组织实施清查盘点。清查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的帐、物是否一致、资产使用人、资产存放地是否与事实相符、资产条码标签是否完整张贴以及资产完好情况等。请各单位分别登陆温州医科大学固定资产管理http://172.18.230.15:8080/ZCGL/、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http://172.18.231.43:8023/ZCGL/)下载本单位账面资产,以物对账、以账对物,逐一查对盘点,并对盘盈、盘亏的资产逐件做出说明。

2.学校图书馆的馆藏图书请图书馆组织盘点;全校土地、房屋及构筑物请后勤发展处组织盘点。

三、工作进度安排

1.各单位根据清查盘点情况按要求填写《资产核实反馈表》(本部系统资产、仁济系统资产分别填写反馈),并于2022430日前将纸质版报送国资处,电子版发邮箱(gzk@wmu.edu.cn)。

2.国资处将根据各单位的清查盘点结果,派专人抽查核实。

3.联系人:张老师86689828779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