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2023年7月17日,针对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采购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明确2023-2024年度省级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相关事项的函》(详见附件1)。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现将申请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点服务供应商
1、温州地区的车辆租赁服务可选择温州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联络人:董疆13676708222)、温州交运集团洞头有限公司(联络人:陈建琳13858832308)。
2、浙江省内框架协议入围定点服务供应商。其中封闭式框架协议(燃油车)入围名单见附件2;开放式框架协议 (新能源车)入围名单,可查询政采云平台框架协议下所列服务用车单位。
二、采购与报销流程
(1)使用财政国库资金(财务经费编码结尾带“G”的项目)支付,需事前向国资处申购,确认书下达后到国资处备案,备案完成后,凭发票、清单(合同)、支付凭证、请购单、确认书(采购管理系统下载)到计划财务处报销。
(2)使用学校自有资金(财务经费编码结尾不带“G”的项目)支付,用车后,凭发票、清单(合同)、支付凭证、确认书(附件3或附件4)到计划财务处报销。
附件1:关于明确2023-2024年度省级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相关事项的函
附件2:2023-2024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党政机关公务出行定点服务机构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名单
附件3:确认书-公务用车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计划财务处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