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型仪器设备校内调拨的通知
各学院、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促进我校仪器设备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现有部分大型仪器设备(清单详见附件)可进行校内调拨。请有意向的单位自行联系附表中联系人实地查看仪器设备,并于5月22日前按照学校国有资产调拨流程办理调拨手续。意向单位需承诺该大型仪器设备调入本单位后,切实发挥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年使用机时达到学校考核要求。
联系人:王巧玲、王海雁,联系电话: 0577-86699890、88832973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科研实验中心
2024年5月7日